青励公益课程管理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体验式课程

    第三章 青年课堂课程

    第四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青励公益的各类课程是本组织的主要智力成果。为了规范课程的研发、使用等工作,保障课程的稳定的产出与输出,青励公益产品研发部根据《青励公益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青励公益课程的研发由产品研发部主持,研发方式如下:

(一)产品研发部课程管理中心组织若干小组集体讨论研发;

(二)地方工作站自主研发后与产品研发部沟通,由产品研发部进一步检验与优化。

第三条

青励公益课程以标准化文件包形式保存。标准化文件包存放于云盘,由地方工作站站长、产品研发部部长、执行长团队自行取用。

第二章 体验式课程

第四条

体验式课程是一个统称概念,分为破冰与团建游戏、团建技能、沙盘模拟、自我探知、文化修习、创意开发、社会实践等类型。

第五条

使用青励公益体验式课程必须经过产品研发部授权。

预备讲师与正式讲师均有权申请使用体验式课程。

第六条

使用课程之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讲师授课前应当提交课程使用申请书并获得得产品研发部的课程使用授权。该文件应与专案部事前审批一同提交至钉钉平台并由产品研发部和专案部一同会签。

(二)讲师应当于课前根据产品研发部提供的表单模板制作学生反馈表单。营队使用时,表单由秘书处制作;若无秘书处,则由讲师组制作;如都无,则由讲师自己制作。

(三)预备讲师、第一次讲授该节课程的讲师,或者产品研发部、活动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应当在活动前进行课程试讲。

第七条

使用课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讲师授课时应当使用产品研发部整理的标准文件包。文件包由地方站站长自取或由活动负责人向产品研发部申请后发给讲师。

(二)如有疑问和更改,讲师可以向产品研发部反馈。

第八条

使用课程之后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讲师授课后应提醒学生对课程包填写反馈表单。

(二)讲师需要总结所有学生反馈并与讲师反馈文件、授课视频、工作人员反馈文件以及专案部要求的事后反馈等文件一同提交至钉钉平台。

第三章 青年课堂课程

第九条

青年课堂课程是一个限制概念,特指公益项目扶持使用的课程。内分领导力初探、项目学习指导与个人能力提升三部分。

第十条

使用青励公益青年课堂课程必须经过产品研发部授权。

青励成员均有权申请使用课程。

第十一条

使用前规定:

(一)产品研发部在标准化课程包的基础上形成青励青年课堂标准化文件。对公扶计划内容有所改动的地方站可以报备产品研发部,在产品研发部进行整理研发后可以投入使用。

(二)讲师授课前应当提交课程使用申请书并获得产品研发部的课程使用授权。该文件应与专案部事前审批一同提交至钉钉并由产品研发部和专案部一同汇签。

(三)讲师应当于课前根据产品研发部提供的表单模板制作学生反馈表单。

第十二条

使用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讲师授课时应当使用产品研发部整理的标准文件包。文件包由地方工作站站长自取发给讲师。

(二)如有疑问和更改,讲师可以联系产品研发部。

第十三条

使用后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讲师授课后应提醒学生对课程包填写反馈表单。

(二)讲师需要总结所有学生反馈并与讲师反馈文件,工作人员反馈文件,以及专案部的其他事后反馈文件一同提交。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经青励公益执行长团队表决通过。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21年5月13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