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励公益讲师管理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预备讲师

    第三章 正式讲师

    第四章 讲师培训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青励讲师是青励公益对外展示的名片,讲师的能力素质直接关系到青励公益的活动效果与形象。为了培养讲师能力、规范讲师行为、保证授课质量,青励公益产品研发部根据《青励公益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讲师工作由产品研发部讲师管理中心负责。

第三条

青励讲师是经过青励公益产品研发部培训授权后有资格对外输出青励课程的青励成员。

第四条

青励公益讲师分为正式讲师与预备讲师。青励公益成员获取讲师资格,需首先经过申请选拔成为预备讲师,预备讲师转正成功后成为正式讲师。

第五条

青励讲师的权利:

(一)根据本规定讲授青励公益课程;

(二)对课程提出更新优化建议;

(三)提出、设计新课程;

(四)报名参加营队等青励活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于普通成员录取,正式讲师优先担任讲师组组长;

(五)接触青励公益最新研发课程,参与课程研发工作;

(六)正式讲师可以报名预备讲师培训授课团队,培训预备讲师。

第六条

青励讲师的义务是:

(一)自觉提升能力素质,认真对待每一节课;

(二)营造和维护青励公益良好的对外形象,通过课程传递青励公益的愿景和价值观;

(三)使用青励公益课程时严格遵守规定。

第二章 预备讲师

第七条

预备讲师身份自参加讲师培训时取得。

预备讲师身份永久有效,根据本规定第十一条丧失身份的除外。

第八条

预备讲师培训的报名对象范围为所有青励公益成员,原则上对各工作站没有名额限制,但产品研发部可以基于对讲师培训质量的考虑,根据当时的师资和现有讲师数量设置限制。

预备讲师培训选拔考试由产品研发部统一组织。选拔内容为讲师的基本素养。选拔通过者即可参加讲师培训。

第九条

预备讲师应当遵守预备讲师培训的相关规定,包括课堂考勤纪律等。

第十条

预备讲师培训后,预备讲师通过转正即可成为正式讲师。转正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预备讲师培训的学员按时出席课堂,完成全部课后作业;

(二)提交使用青励公益课程的授课视频至产品研发部,审核通过即成功转正;视频不通过可申请复议答辩,答辩通过即成功转正。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预备讲师身份丧失:

(一)完成预备讲师培训,转正成为正式讲师;

(二)退出预备讲师培训;

(三)因重大过错导致严重后果。

第三章 正式讲师

第十二条

产品研发部建立正式讲师信息库对正式讲师进行统一管理,制定讲师课程的管理规定,并对授课进行记录。

第十三条

正式讲师每次授课结束后,正式讲师需提醒学生填写课程反馈表单,并填写课程反馈文件,提交授课完整视频、音频或录屏。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正式讲师身份丧失:

  • 退出青励公益;
  • 三次被活动负责人或讲师组组长向产品研发部反馈表现较差;
  • 因重大过错取消正式讲师资格。

第四章 讲师培训

第十五条

讲师培训工作由产品研发部的讲师管理中心负责。

第十六条

讲师培训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春季讲师培训在每年3月开展,秋季讲师培训在每年10月展开。每学期持续1至2个月,集中在周末进行。

第十七条

讲师培训需提前邀请经验丰富讲师进行授课,讲师需完成课前准备工作、课中考勤、授课、课后作业批改与反馈等工作。

讲师培训配备助教,助教协助讲师完成上述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经青励公益执行长团队表决通过。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21年5月13日起实施。